李鹤:“地下”废旧家电回收污染大 严格规范回收市场( 二 )

  我国为了规范废旧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和拆解 , 减少其对生态环境的污染 , 自2011年起实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 。 条例明确规定了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须具备的条件规定 , 只有具备相关处理资格 , 才可从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活动 。

  然而事实上 , “地下”回收拆解废旧电器市场却在“闷声发黑财” 。 不法商贩利用低成本优势 , 抬高废旧电器回收价格 , 在隐蔽的货场 , 不经任何安全、环保等防护措施暴力拆解废旧家电大发其财 , 渐有“劣币驱逐良币”的局面 。

  殊不知 , “黑商贩”会导致空调、电冰箱中的氟利昂直接排放到大气中 , 压缩机中的废机油渗漏到土壤中 , 电视机、电脑加热获取锡块过程中会产生有毒物质二恶英等挥发性有机污染物 。

  针对此现象 , 省人大代表、省总商会副会长李鹤建议 , 应划定专门的区域设立废旧电器回收网点 , 实行备案登记规范回收网点监管 , 要求回收网点建立回收信息记录台账 。 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的私自倒卖流通行为 , 加大对城中村、小型私人货场中废旧电器市场的检查力度 。 同时 , 加大宣传非法回收废旧电器危害环境危害常识 , 鼓励老百姓将废旧电器送到正规回收网点 , 以保证废旧家电市场的有序流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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