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检察机关与河长办携手保护母亲河( 二 )

“重庆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 , 建立了市、区县、街镇三级‘双总河长’架构和市、区县、街镇、村社四级河长体系 。 检察机关积极参与河长制工作 , 第二分院建立‘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 , 大足区检察院建立‘河段检察官’制度 , 石柱县检察院在县河长办设立检察联络室 , 忠县检察院与县河长办会签《河库生态环境保护协作办法》 。 ”重庆市河长办副主任谢飞介绍道 。

听完介绍 , 重庆市人大代表、长江师范学院重庆教育改革研究中心专职副主任杨晓峰感慨道:“来涪陵多年 , 我第一次直观感受到涪陵的水这么清澈 , 生态这样美 。 检察机关把生态保护作为公益事业监督 , 为社会治理现代化作出新的贡献 。 ”

“亲身体验一江碧水、两岸青山 , 令人振奋 , 留下深刻记忆 。 为检察机关扎实开展公益诉讼点赞 , 为河长办保护长江母亲河工作点赞!”全国人大代表、涪陵区南沱镇睦和村支部书记刘家奇评价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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