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捡手机索要“保管费”未果,转走失主4千元被刑拘( 二 )


女子捡手机索要“保管费”未果,转走失主4千元被刑拘

----女子捡手机索要“保管费”未果 , 转走失主4千元被刑拘//----北 京 联 盟

失主先生40岁 , 常年在义乌务工 。 去年12月17日 , 郑先生从广州上车 , 乘坐K512的硬卧到义乌 。 结果在火车上丢了一只价值1500元的手机 。

“到义乌站后我下了车 。 临近中午 , 我发现手机不见 , 便托朋友拨通了号码 。 幸好手机被我上铺的旅客捡到了 , 她让我本人跟她联系 , 说在忙 , 手机会还的 。 ”郑先生说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