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幼儿园门口捅刺妻子致其死亡 被执行死刑( 三 )

男子幼儿园门口捅刺妻子致其死亡 被执行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认为,被告人谭明正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意引爆液化气罐气体,以爆炸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爆炸罪,应依法予以并罚。谭明正在女友拒绝与其交往后,经预谋后为泄愤报复杀害其女友父亲,并在杀人后分尸;为逃避惩罚自伤并引燃液化气,危及不特定多数人安全,致一人死亡。谭明正故意杀人犯罪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恶劣,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据此,依法核准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以故意杀人罪、爆炸罪判处被告人谭明正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裁定。

  (实习编辑 刘汶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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