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领馆:境外吸食大麻回国后面临刑事处罚风险( 二 )
大麻是较早发现的精神类活性物质之一 。 一次性大量使用或肝肾功能不全的人低剂量使用后 , 可能出现中毒反应 , 比如脉搏加快、血压降低、肌肉无力、心神不安等反应 , 甚至还可能产生幻听、幻视 , 以及伤害自己或他人的行为 。
长期大剂量使用可引起脑损伤以及呼吸、免疫、神经和生殖系统疾病 , 严重影响正常工作和生活 。 大麻具有成瘾性 , 使用大麻的频率越高、首次使用年龄越小 , 成瘾的可能性越大 , 成瘾后停用 , 会出现头痛、颤抖、出汗、胃痛、恶心、腹泻、厌食、烦躁易怒、失眠等症状 , 继而对大麻产生渴求感 , 难以控制吸食大麻 。
加拿大娱乐用大麻合法化后 , 对大麻的持有、携带、买卖等也进行了严格限制和规管 。
根据国际公约以及对人类危害的程度 , 中国将大麻列为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 , 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戒毒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严格管制 。 例如 , 《刑法》第357条规定 , 大麻和大麻树脂与大麻浸膏和町以及四氢大麻酚都是毒品 。 《刑法》第347条规定 ,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 , 无论数量多少 , 都属刑事犯罪 , 要追究刑事责任 , 最高可被判处死刑 。 《刑法》第348条规定 , 非法持有毒品数量“大”和“较大”的 , 是刑事犯罪 , 可处拘役或管制、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 具体到大麻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 , 持有数量“较大”指大麻油1千克到5千克、大麻脂2千克到10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30千克至150千克 。 《刑法》第6条规定 , 凡在中国航空器内犯罪的 , 适用于《刑法》 。 犯罪行为或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 , 就认定为在中国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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