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最新通告!这些区域全年禁止燃放和销售烟花爆竹

  河北新闻网1月21日讯(采访人员任学光)今天 , 石家庄市政府发布《关于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 决定实行烟花爆竹禁放政策 。

  《通告》规定 , 石家庄市主城区东至东三环路(含) , 西至西三环路(含) , 南至南三环路(含) , 北至黄石高速公路以内区域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藁城区、栾城区、鹿泉区、正定县建成区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 市政府启动Ⅲ级以上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时 , 全市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禁止销售烟花爆竹 。

  对违反《通告》 , 非法销售、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 , 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通告》还倡导广大市民积极举报 , 凡经查实 , 依照市政府有关规定予以奖励(举报电话:110、12369、12350) 。 《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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