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在11城试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

  央广网北京1月20日消息(采访人员刘乐 车丽)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 , 根据《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 我国将在北京、天津、上海等11个城市试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 , 以实现药价明显降低 , 减轻患者药费负担 。 2019-01-20 新闻和报纸摘要全文>>>

  

  《方案》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作出部署 , 选择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和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11个城市开展试点工作 。 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金甫日前表示 , 此次招采有四个方面与以往截然不同 。

  陈金甫:第一 , 严格要求带量采购 , 以量换价 。 第二 , 严格要求招采合一 , 保证使用 。 第三 , 确保质量 , 保障供应 。 第四 , 必须保证回款 , 降低效益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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