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监管局:全覆盖检查保证药品降价不降质

  文章原始标题为: 全覆盖检查保证药品降价不降质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提出 , 选择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11个城市 , 遴选试点品种 ,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 , 实现药价明显降低 , 减轻患者药费负担 。 目前 , 试点已完成集中招标采购 , 进入落地实施阶段 。

  “以往药品招采中存在的量价不挂钩、招采不合一、回款不及时、医院进不了、‘带金销售’等问题 , 导致药价虚高、‘劣币驱逐良币’现象普遍存在 。 ”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金甫说 , 本次招采设定了严格的规程:要按照试点地区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年度药品总用量的60%至70%估算采购总量 , 进行带量采购;招采合一 , 保证使用;确保质量 , 保障供应 , 对中选药品生产、流通、使用进行全链条质量监管;保证回款 , 按不低于采购金额的30%提前预付给医疗机构 , 有条件的城市可试点医保直接结算 。 整个试点工作分3个阶段 , 第一阶段为集中招采阶段 , 去年12月已经进行 , 药品中选结果已经公布 , 25个产品中选 , 平均降价幅度52% 。 第二阶段为中标结果的落实和配套 。 第三阶段为评估、总结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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