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收到法院离婚诉讼传票才知自己“被结婚” 辗转多部门仍未解( 五 )

  梁钰娟将派出所出具的《报警回执》《报案证明》、登报声明身份证遗失的专用票据、《毕业证书》复印件、学校开具的证明及情况说明寄给了法院 , 以证明这起离婚纠纷的适格被告并不是她 , 而是另有其人 。 目前 , 法院那边还没有明确的说法 。

  梁钰娟还多次致电安阳市龙安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进行沟通 , 却并没有得到她期待的结果 。 她说:“我跟民政局那边联系过的 。 他说‘你要起诉民政局 , 该起诉的还是得起诉 , 我们不能私自给你撤销这个结婚证’ 。 ”

  昨晚 , 龙安区民政局副局长刘弘接受中国之声采访时 , 也是这么说的 。 刘弘说 , 办理结婚登记时 , 要拿身份证跟本人核实 , 他们看着挺像的 , 而且双方都提供了户口本 , 还有本人的签字、指纹 , 手续是完全合乎办证流程的 , 不可能不给人家办理 。 出现这样的状况以后 , 昨天下午 , 民政局负责人找到男方靳某做工作 , 动员他撤诉 , 因为 , 离婚的前提是存在合法的婚姻 , 现在 , 这个婚姻关系不合法的可能性很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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