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简化大学毕业生就业手续 凭录用手续材料等确定工作时间( 二 )

  此次出台的《通知》规定 , 本市大中专学生毕业後 , 不需要到户口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现场报到 。 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 , 只需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 , 找到“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制登记资讯管理系统” , 登记个人资讯和服务需求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按照户籍将个人登记的资讯派发给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主动联系毕业生 , 提供就业资讯、职业指导和就业见习等服务 。 毕业生档案转递、户口申报等手续 , 则需要按相关政策及程序办理 。

  《就业报到证》签注手续也将大大简化 。 高校统一将毕业生派遣到“北京市××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 毕业生初次就业(含灵活就业、自主创业)或工作发生变动时 , 档案接转与流动人员一致 , 不需要在《就业报到证》上做签注 。 已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 也不需要在《就业报到证》上做签注 。 毕业生初次就业时间 , 可根据个人档案中记载的招录招聘手续或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为准 。 该通知下发前 , 因各种原因未在《就业报到证》上签注就业或调整手续的 , 今後不需补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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