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对扶贫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跟踪

  新华社银川1月18日电(记者邹欣媛、吴天雨)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了解到 , 宁夏对扶贫项目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跟踪 , 实行资金使用部门和单位自我管理与外部监管相结合 , 赋予基层精准施策更大自主权 , 严禁层层组织和多头重复评价检查 , 聚焦提高脱贫质量和减贫效果 。

  宁夏财政厅、扶贫办、发改委日前制定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提出,宁夏对扶贫项目资金实施全过程监管 。 其中 , 自治区和市、县(区)有关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未按照要求设定绩效目标的项目 , 原则上不得纳入扶贫项目库 , 不得申请相关预算 。

  根据办法 , 预算执行中 , 宁夏市、县(区)有关部门应建立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执行监控机制 , 组织资金使用单位定期对预算和绩效目标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分析 , 并向本级财政和扶贫部门报送绩效目标执行监控结果 。 同时 , 宁夏市、县(区)财政部门加强监控结果应用 , 发现问题的 , 应当及时予以处理;问题严重的 , 应当及时收回或暂缓拨付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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