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龙江过大年! 春节假期旅游温馨提示发布( 四 )

  依法维权投诉时效为合同结束后90天内

  对旅游行程因故变更及购物等产生纠纷或对旅游质量存有异议 , 应及时与组团社联系 , 并积极配合旅行社妥善处理 , 理性维权、文明协商、不宜采取过激行为而影响其他旅游者的正常行程 。 如协商不成 , 可以向“12301”国家旅游服务热线(国家旅游局官网“我要投诉举报”栏目、“12301”微信公众号)或组团社所在地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进行投诉 。 值得注意的是 , 旅游投诉具有时效性 , 投诉时效为合同结束后90天内 。

  全国旅游投诉咨询电话:12301“全国旅游服务热线”

  黑龙江省内旅游投诉咨询电话:区号+12345“政府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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