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实行新的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保险 每年为参保人缴纳300元( 三 )

  重大疾病保险 , 被保险人患重大疾病 , 保险公司一次性给付5000元的保险补助金额 , 保险责任终止 。

  意外伤害身故保险 , 保险费用每年由保险公司赠与 ,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 , 保险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2000元 , 保险责任终止 。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 保险费用每年由保险公司赠与 ,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发生的医疗费用 , 在保险周期内累计限额补助2000元 , 保险责任终止 。

  按属地原则每年为参保人缴纳保险费300元

  在保险程序和缴费方面 , 按照属地原则 , 由县(区)级卫生健康(计生)行政部门报请财政部门纳入每年的部门预算 , 使用计划生育事业经费 , 为特殊家庭成员缴纳保险费300元 。 县(区)级卫生健康(计生)行政部门每年与当地保险公司统一办理保险业务 , 并将保险公司业务联系人员与特殊家庭对接 , 便于保险公司做好后续理赔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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