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进入落地实施阶段

  记者17日从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获悉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的通知》已正式发布 , 试点已完成集中招标采购 , 进入落地实施阶段 。

  2018年12月17日 , 11个试点城市药品集中采购正式中选结果发布 , 共有25个药品中选 , 中选价平均降幅52% , 最大降幅超过90% 。

  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金甫介绍 , 以往药品招采中存在量价不挂钩、招采不合一、回款不及时、医院进不了、“带金销售”等问题 , 导致药价虚高、“劣币驱逐良币”等问题普遍存在 。 对此 , 本次招采设定了严格的规程:严格要求带量采购 , 以量换价;严格要求招采合一 , 保证使用;确保质量 , 保障供应;保证回款 , 降低效益成本 , 从而回归招采本意 。

  招标采购完成后 , 保证中选药品进得了医院、确保中选药品降价不降质成为落地实施的关键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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