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任何“个人支配”才是社会的进步( 三 )

  而既然是由本人支配 , 那麽 , 本人怎麽开支这笔钱 , 就属於本人的自由 , 可以用来购房 , 也可以用来购车 , 还可以用於捐赠 。 社会要尊重获奖者个人支配的权利 , 不能对个人支配进行道德化评价 , 把自己的好恶强加给获奖者 。 比如 , 如果获奖者把奖金用於捐赠 , 就认为其品德高尚 , 这就给没有捐赠的获奖者道德的压力;而如果获奖者把奖金用於购房、购车 , 有人就觉得获奖者追求物质享受 , 加以批评进行质疑 , 这就是对获奖者的严重不尊重 。 这类问题在之前就曾发生过 。 某位科学家逛车展看豪车 , 引起一些“喷子”的围攻 。

  不管获奖者怎样使用奖金 , 都不应该影响对获奖者学术成就的评价 , 以及个人道德、为人修养的评价 , 否则 , 奖金就可能成为获奖者的负担 , 似乎只有捐出去 , 才轻松 , 否则就会有很多围绕支配奖金的烦恼 。 这类问题 , 在以前评优评奖中一直存在 , 为了表示自己的觉悟高 , 获评优秀者往往要把部分奖金捐出来 , 不然就会遭遇质疑 。 这其实是对奖励的误解 , 也没有真正体现奖励的价值 , 还把获奖变为负担 。 这是扭曲的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