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收发红包背后的法律问题 这样发可能违法( 四 )

  微信群玩“红包接龙”可能涉嫌赌博甚至犯罪

  [案例]

  2018年春节期间 , 董某、徐某合伙建了一个微信群 , 专门进行“红包接龙”游戏 , 引诱回乡过年的乡亲参与 。 参与者需先把200元钱发给群主董某 , 董某抽头20元后将180元分成若干份发到群里 。 每轮抢到数额最小者再发下一个红包 , 如此反复 。 王某加入该群玩了几天后就损失3000元 , 意识到这个群有陷阱 , 随即报警 。 公安机关以董某等人涉嫌开设赌场罪立案侦查 。 截至案发 , 该微信群发红包金额40万元 , 董某等人抽头获利4万元 。

  [分析]

  在微信群里发红包 , 如果是朋友间的小额互发 , 不带营利性质 , 可视为赠予 , 但若以营利为目的 , 就涉嫌赌博 。 其中 , 群主纠集成员进行红包赌博 , 就涉嫌开设赌场 。 根据有关规定 , 利用互联网、移动通信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 , 组织赌博活动 , 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 , 属于“开设赌场”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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