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幕后指挥、儿子“冲锋陷阵”,合肥“套路贷”涉黑案宣判

泼油漆、肆意殴打、敲诈勒索、非法拘禁……这些在影片中经常出现的黑社会非法讨债桥段 , 却被龙生、龙飞父子等人在现代社会重演 。 近日 , 经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 一审法院以被告人龙生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诈骗罪、抢劫罪、非法拘禁罪等7项罪名 , 数罪并罚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 , 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0万元 , 罚金18万余元 , 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 龙飞、李可省等其他2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二十年至二年零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 各并处剥夺政治权利、没收个人财产、罚金等全部或一项附加刑 。

经查 , 2015年11月以来 , 龙生以其子龙飞的名义注册成立安徽聚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峰公司) , 为攫取巨额经济利益 , 龙生父子俩以聚峰公司的组织形式为“外壳” , 有组织、有规模地开展“套路贷”业务 。

为将“套路贷”业务“做大做强” , 聚峰公司相继成立了业务部、贷后部(负责暴力催收)等部门 , 先后网罗多名有犯罪前科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加入公司 , 逐步形成了以龙生为组织、领导者 , 龙飞、李可省等人为骨干成员 , 陆荣琛等人为积极参与者 , 层级分明、结构严密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 龙生隐于幕后全局指挥 , 李可省具体负责实施“套路贷”诈骗犯罪 , 龙飞则带领催收团队 , 大肆开展暴力违法犯罪活动 。 非法所得用于维持组织运营 , 给组织成员支付报酬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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