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警方捣毁地下鱼市 缴获各类水产品1000多斤( 二 )

2019 年 1 月 15 日凌晨 4 点左右,在农委、海洋、渔业等相关部门和 " 蓝天救援队 " 志愿者的配合下,盐城市公安局水上分局联合盐都区公安局对该团伙统一收网,共抓获涉案人员 14 人,截获非法电捕鱼船只 9 艘,扣押大功率自发电捕鱼装置 6 组,查获各类水产品 1000 多斤,收缴非法交易现金 7 万余元。

" 这伙人在渔船上安装了大功率发电装置,每天傍晚出动,沿着蟒蛇河及各支流巡弋,船一边开一边放电麻鱼,再用细密的渔网将各种鱼类一网打尽,等到凌晨时分,返回码头卖给前来收购的鱼贩。" 水上派出所所长顾卫兵告诉现代快报采访人员,电捕鱼对河道内的水生物会造成严重影响,一般情况下,小鱼被电后会当场死亡,一些被电过的大鱼即便能逃脱,也会导致畸形,无法繁殖,对渔业资源及水域生态的破坏极大。

由于电捕鱼往往使用大功率电力装置,具有很大的危险性,人一旦掉入河里,后果不堪设想。" 我们在调查取证中发现,为了避免引起人注意,这些渔船在电捕鱼时都不会开灯,在漆黑的环境中作业更加大了危险发生的几率。" 顾卫兵说,下一步,警方将与农委、海洋、渔政等有关部门形成打击合力,充分调动社会组织力量,继续加强水域生态的巡逻巡查和宣传发动力度,全力守卫 " 百河之城 " 的绿色生态。

" 违法捕捞不但要受到行政处罚,还有可能坐牢。" 警方表示,我国刑法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群众一旦发现电捕鱼的违法行为,可直接拨打 110 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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