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一新兵拒服兵役 当地:两年内不得办理升学手续( 二 )


入伍后 , 付鹏飞怕苦怕累 , 不愿受部队纪律约束 , 以种种理由拒服兵役 。 县征兵办、南宫镇领导及其家属先后4次前往付鹏飞所在部队 , 与本人进行耐心谈话 , 做教育引导工作 , 并积极和所在部队大队长、指导员、排长、班长等共同做其思想工作 , 但付鹏飞思想始终未得到转化 , 仍然拒绝服兵役 , 2018年11月30日 , 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试行) , 经武警四川省总队党委研究 , 决定对付鹏飞作除名处理 , 并于2018年12月6日送回我县 。


付鹏飞的行为严重影响了我县征兵工作正常秩序 , 为切实维护兵役制度的严肃性 , 巩固国防事业发展 , 警示教育全社会适龄应征青年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军动〔2018〕238号《解决入伍新兵拒服兵役问题暂行办法》和黔党发〔2012〕34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贵州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 , 经县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研究 , 决定对付鹏飞作出如下处理: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