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检察机关依法对何嘉琪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央广网广州1月11日消息(采访人员郑澍 通讯员韦磊)近日 , 广东省东莞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何嘉琪(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 , 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 , 由佛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 , 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何嘉琪享有的诉讼权利 , 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 , 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意见 。 佛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何嘉琪在担任东莞市委常委、秘书长 , 东莞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党组成员等职务期间 ,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 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 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 , 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 , 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 收受请托人财物 , 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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