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规模最大“套路贷”案一审宣判 19人获刑( 三 )

  案件审理中 , 19名被告人中 , 除首要分子黄某某外 , 其余被告人均认罪认罚 , 并在案发后退缴了部分赃款 , 进一步挽回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 该犯罪集团成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钱财 , 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 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多次滋扰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正常生活 , 情节恶劣 , 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非法侵入他人住宅 , 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国;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 , 其行为已构成行贿罪 。 各被告人分工明确、相互配合 , 为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 , 是犯罪集团 。

  其中 , 被告人黄某某、张某某在犯罪集团中起主要作用 , 是首要分子 , 应当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 该案案情复杂 , 涉及被告人人数众多 , 结合考虑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及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地位等因素 , 最终两名首要分子一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十四年 , 并处剥夺政治权利以及罚金 , 其余成员分别被判处一年六个月至六年不等刑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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