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一部:公共交通上抢方向盘等一般不得适用缓刑

  中新网1月10日电 近日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印发了《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 , 进一步提升对公共交通安全秩序的法律保障力度 。

  近年来 , 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夺方向盘、殴打驾驶人员等妨害安全驾驶的行为时有发生 , 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 , 有的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 成为不容忽视的公共安全问题 。 特别是2018年重庆市“10·28”公交车坠江事故发生后 , 引起全社会强烈关注 , 加强公交司机安全防护、严惩妨害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呼声高涨 。

  为依法惩治妨害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 , 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在全面汇总分析近年来妨害安全驾驶刑事案件的发案数量、涉案罪名、判处刑罚、行为表现、案发环境、危害后果等情况的基础上 , 起草印发了《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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