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通报打击网贷平台借款方恶意逃废债情况:追赃挽损23亿余元( 二 )

  深圳警方表示 , 对涉案财物的处置 , 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 , 一般应在诉讼终结后 , 返还集资参与人;涉案财物不足全部返还的 , 按照集资参与人的集资额比例返还 。

  目前 , 深圳警方已将网贷平台借款人逾期欠款信息全量接入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百行征信有限公司 。 根据相关规定 , 借款人恶意逃废债不仅要承担逾期罚息 , 同时还会受到信用制裁 。 情节严重者涉嫌构成非法集资共同犯罪的 , 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深圳警方同时提醒 , 受害投资者可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深圳经侦”提供相关线索 , 进行报案登记 。 对已立案侦查的网贷平台 , 投资者可通过公众号及时关注警方案情通报了解案件进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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