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用人单位不再为退休人员缴纳大额医保费( 二 )

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入基数 , 由“本单位在职职工人均缴费基数”统一调整为“上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以下简称上年度社平工资的60%) 。

为保障退休人员划入个人账户待遇不降低 , 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入基数高于上年度社平工资60%的 , 按其原基数执行并锁定划入金额;待上年度社平工资60%上涨并达到该基数后 , 统一执行上年度社平工资60%的这一基数 。 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入基数锁定时点为 , 2018年12月份 。

调整用人单位出现医保欠费 , 其退休人员医保待遇政策

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退休人员 ,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达到我市规定年限后 , 其职工医保待遇不再与用人单位缴费挂钩 , 即缴满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退休人员 , 不再因用人单位欠缴医保费而中断其享受医保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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