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有市民带小狗进餐馆 对于这种举动你怎么看( 二 )

面对带狗顾客,店方有些为难

凤凰街沿线遍布着各类餐饮店,采访人员随机走访了12家,分别为火锅、串串、中西快餐、酒楼、咖啡馆等。有3家明确表示不接受顾客携带宠物进店用餐,其中仅有一家馄饨店在就餐区墙面挂有标识牌,用中英文标明“宠物禁止入内”。

其余9家店的表态则显得有点犹豫,很是为难。出于对就餐环境和食品卫生的考虑,他们都认为最好不要带狗。但如果客人带狗就将他们拒之门外,却又有点“做不出来”。一家餐馆的工作人员说:“人多的话就安排在包间就餐,这样带狗不会影响到别的客人。如果在大厅,带小狗可以接受,但不能叫不能乱跑,对别的客人造成影响就不好了。”一家饭店的工作人员称,曾经有顾客带的狗在店内走来走去,最后打扫的时候才发现地上有狗的粪便,虽然当时别的顾“客没有提出来,但肯定给他们造成了影响。狗可以带进来,主人一定要管好”。

带狗进饭店,罚款!

最新修订并已于今年1月1日实施的《苏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禁止携带犬只进入饭店、园林、封闭式公园、健身步道、机关、学校、幼儿园、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工人文化宫、养老院、医院、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影剧院、体育场馆、游乐场、候车(机、船)室以及大型超市、购物中心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上述单位、场所的经营者或者管理者应当在出入口显著位置设置明显的禁入标识。

对于携带犬只进入公共场所,《条例》也明确规定,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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