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柜员投资失败 划走客户400多万元( 三 )

2018年8月6日 , 闵某以其子生病需外出就医为由向领导请假 。 当日上午 , 他将驾驶的汽车停放在旌德县客运总站附近 , 将现金60余万元及翡翠手镯等物品存放于汽车后备厢内 。 之后他携带10余万元现金以及实际控制的银行卡 , 乘坐出租车前往宣城 , 后至南京 。

当天上午 , 被划转资金的一家公司工作人员发现账户资金异常 , 闵某所在的银行员工报警 。 案发后 , 在单位同事及家人劝说下 , 闵某于2018年8月7日到旌德县公安局主动投案 。 涉案款全部退还给被害单位 , 被害单位对其行为表示谅解 。

旌德县法院审理认为 , 被告人闵某身为银行员工 , 利用其担任综合柜员职务便利 , 将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 数额巨大 , 其行为触犯刑法 , 构成职务侵占罪 。 案发后闵某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 , 系自首 , 依法减轻处罚;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 , 酌定从轻处罚;取得被害单位谅解 , 酌定从轻处罚 。 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闵某犯职务侵占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 缓刑五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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