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门诊如何报销?这篇文章告诉你( 四 )

  一个待遇年度内 , 享受完门诊统筹待遇后 , 继续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 , 个人自付2000元以上部分 , 在社区医疗机构就诊的 , 基金支付50% , 在非社区医疗机构就诊的 , 基金支付30% , 年度基金支付限额26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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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醒

  门诊统筹、门诊高费用补偿实行以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主的首诊、转诊制 。 参保人员(学生儿童除外)在三级综合医疗机构就医的 , 应按规定先在首诊医疗机构办理转诊手续 。 未按规定首诊、转诊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 , 由个人承担(急诊、抢救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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