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检察院发布2018年法律监督十大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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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检察院发布2018年法律监督十大典型案件

本文标题:南京市检察院发布2018年法律监督十大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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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检察院发布2018年法律监督十大典型案件

“江苏省涉黑第一案”审查报告16万字,起诉事实全部被采纳;七年违规渣土倾倒江滩,公益诉讼督促恢复湿地; 起诉利用外卖平台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推动消除监督空白……1月8日,南京市检察院发布2018年法律监督十大典型案件,并给相应办理案件的检察机关颁奖。

据介绍,2018年,南京市检察机关成功办理了一批涉黑涉恶、非法集资、侵犯公民信息、环境资源保护等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经过专家学者等组成的评委会评选、网络投票和市院检委会审核确定,玄武区检察院办理的“江苏省涉黑第一案”——严俊等21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栖霞区检察院办理的王某虐待幼儿案等10个案件入选“2018年南京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十大典型案件”。

采访人员梳理发现,本次发布的法律监督十大典型案件类型多样,既有扫黑除恶案、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案,也有纠正侦查机关违法取证的案、支持起诉为农民工讨薪的案件等,不仅有传统的刑事诉讼监督,也有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监督。例如,南京玄武区检察院起诉争抢转院病人、聚众斗殴案,通过对该案背后“黑120”盘踞医院周边抢客问题情况反映,助推南京开展清理非法救护车专项整治行动,推动社会问题的解决。

交汇点采访人员 胡兰兰

附:2018年南京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十大典型案件

1、南京玄武区检察院起诉“江苏省涉黑第一案”,被告人严俊等21人因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全部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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