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静(女)任天津市高院代院长 原任湖北省高院院长(简历)( 六 )

  1985年吉林大学研究生毕业后 , 历任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刑事处副处长、审判员(1996年确定为副局级职级)、审判委员会秘书 。

  1998年起 , 先后任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2003年确定为正局级职级)、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 2010年任国家法官学院院长、党委书记 。

  2012年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 。

  2013年10月任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 。

  2014年1月任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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