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有个执行悬赏,封顶赏金154万!( 二 )

  悬赏的有效期为一年,自2018年11月22日起至2019年11月22日止。

  公告要求,提供的线索须为武进区人民法院尚未掌握、且真实有效的线索,促使该案债权全部或部分实现,经该院核实确认,根据申请执行人黄汉祥的上述承诺,支付赏金——钱由申请人出。

  公告中,法院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及提供的被执行人线索予以严格保密。

  总执行标的额770多万,按照全额的20%支付赏金,那意味着赏金高达154万。不少网友表示不淡定,“按我一年5万的工资计算,那得要工作30年!”网友“yunyac”将悬赏公告转发到当地网上论坛,号召“有线索的大家一起分享,组团也行”。

  还有网友表示,要去做赏金猎人,“以后会不会真有赏金猎人这个职业,专门抓他们(被执行人)。”

  也有网友认为这事很难办,“法院都没搞定,我们平民老百姓能搞定?”

  更有网友提醒:“赏金是按照实际到账金额为基数计算,如果没有财产可执行那就等于零。”

  悬赏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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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熟人借贷闹官司,债主怀疑对方藏匿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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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紫牛新闻采访人员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阅了该案的相关判决裁定,原告黄汉祥诉卢洪南、王春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3月立案后,当年7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卢洪南、王春兰归还原告黄汉祥4430905.6元及利息(年利率24%)。卢洪南、王春兰不服一审判决,向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但在限定时间内没有预交案件受理费,最终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二审民事裁定书送达之日生效。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负责该案执行的法官向采访人员介绍,该案在双方多次调解未果后,申请执行人黄汉祥向武进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查明被执行人名下无足额银行存款,无登记房产等财产信息,被执行人之一的卢某名下仅有一辆旧款别克牌汽车。据申请人反映,被执行人原有一辆宝马和雷克萨斯汽车,但均已过户给他人,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起撤销之诉并得到支持,后该案依法组织双方当事人变卖上述三辆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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