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治理破解“初二现象”

  本报讯(采访人员欧阳晶 通讯员刘飞 邓宇琦)“近三年审查起诉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一半以上为团伙犯罪,六成以上涉嫌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等三类恶性犯罪,八成以上为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且初二辍学的占较大比重,犯罪呈现低龄化、团伙化、恶性化趋势……”近日,江西省上栗县检察院针对未成年人犯罪“初二现象”,向教育、公安、妇联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提出综合治理对策,被全部采纳。“初二现象”的有力破解,得到了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叶仁荪的肯定。

  “初二学生年龄多为13岁至14岁,心理上面临‘断乳’,容易出现逆反心理,惹事犯错,且初二学业难度加大,成绩较差的学生易产生自卑心理,进而自暴自弃,厌学、逃学、辍学,脱离学校和家庭管教,与社会不良青年混迹各种场所,沾染不良习气,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吸食毒品,慢慢走上犯罪道路。”上栗县检察院检察长周波介绍。

  在上栗县城广场、公园发生的两起未成年人聚众斗殴案件,一起致人重伤,一起致人轻伤,两案中各有一名主犯是在县城求学、寄养在亲戚家的学生,初二辍学后混迹网吧,直至犯罪行为发生,家长对孩子辍学一事仍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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