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明年起律师可远程会见嫌疑人( 二 )

  预约时,需要提供律师姓名、执业证号、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所属律师事务所名称、拟会见时间和地点、会见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姓名、涉嫌罪名及所处诉讼阶段等相关信息。

  律师远程视频会见时间为工作日。具体划分为四个时段,即上午9时至10时、10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5时、15时至16时。律师会见时间最长可以连续两个小时。预约确认后,律师应当在预约时间前30分钟到达预约的公安派出所办理会见前各项准备工作,超过预约开始时间10分钟仍未到达的,将取消本次预约。

  特殊情形不适用远程视频会见

  为确保律师远程视频会见工作有序进行,律师需取消远程视频会见的,应当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通知办理预约的公安派出所;未通知取消而不按预约时间会见,一个月内再次申请远程视频会见的将不予安排;一个月内累计三次取消预约,三个月内再次申请远程视频会见的将不予安排。不予安排远程视频会见的,律师可以前往看守所会见。

  考虑到远程视频会见的特殊性,下列情形不适用远程视频会见,律师需前往看守所会见:依法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会见的;律师第一次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通晓汉语,需要翻译人员在场的;非本区看守所所属公安机关侦办的;其他不适用远程视频会见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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