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互联网这一年:短视频兴起 共享经济趋冷( 四 )

  电子商务有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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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一组数据,截至2018年6月30日,我国网民规模已达到8.02亿,手机网民规模达7.88亿,网民通过手机接入互联网的比例高达98.3%。与此同时,网购和使用网上支付的用户占我国网民总体的比例均为71%,相关应用活跃度位居前列。数据背后,折射出中国电子商务迅猛发展的轨迹,同时,怎样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也成了多方关注的焦点。

  今年的8月3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专家指出,电子商务法的颁布实施,将使利用互联网销售产品和提供服务的系列商务活动有法可依,也会有力维护市场活力和秩序,有效制约曾令消费者苦恼不已的“大数据杀熟”、电商“砍单”等行为。

  “网上案件网上审”,9月9日,北京互联网法院正式挂牌收案,开审的第一案就与短视频著作权相关。如今,全国已有包括杭州、北京、广州在内的三家互联网法院,这块“试验田”也成为消费者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解决网络购物纠纷的有力保障。依托互联网技术受理涉网案件,既有效节约了双方成本,又为当事人带来便捷、高效的诉讼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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