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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元旦期间 泰州市区出租汽车加收浮动费用5元/车次
30上午,采访人员从泰州市运输管理处了解到,元旦期间,泰州市区巡游出租车加收浮动费用5元/车次。

据了解,今年9月27日,泰州市物价局、泰州市交通局发布《关于泰州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改革的通知》。

《通知》就泰州市区(含海陵区、高港区、医药高新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改革进行了明确:综合考虑市场供需、运营成本、交通状况、驾驶员收入水平、居民承受能力等因素,平时起步价和车公里租价不作浮动。在元旦、春节、清明、劳动、端午、中秋、国庆等七个法定节假日期间(含合并调休日),加收浮动费用5元/车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