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积分入学元旦开始申请 4月15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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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积分入学元旦开始申请 4月15日截止

本文标题:2019年积分入学元旦开始申请 4月15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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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教育局昨天发布消息,2019年积分入学申请从2019年元旦开始,4月15日截止(节假日除外)。逾期申请,将不予受理。

申请人应当前往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积分管理窗口提出申请,按规定填写表格,并根据《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计分标准》的规定,结合自身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流动人口为其未成年子女申请积分入学时,仅限申请一所学校,且只能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起始年级,即公办小学一年级和公办初中一年级。已经取得义务教育起始年级学籍号的流动人口子女不予受理积分入学申请。

2019年积分入学申请人居住证首次申领时间在2018年8月31日前,连续合法居住时间满一年,且在苏州市区缴纳社保,则符合积分入学申请条件。2019年度将继续延用关于申请条件“连续居住一年”的补充证明。针对居住证系统内连续居住时间不满一年的流动人口,增设的补充证明途径:申请人居住证首次申领时间超过一年,且同时近一年在市区连续缴纳社保,则认定申请人在苏州市区已连续居住一年时间,符合积分管理申请条件。

我市各区对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开放的公办学校和服务区域将在近期公布。

申请需要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居住证原件、本人户口簿或户籍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家庭关系证明原件、本人社会保障市民卡原件。

2.申请就读一年级的,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子女的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如果申请人子女超过当年就读一年级的年龄,还需出具二级以上医院证明,及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未获取过学籍号的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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