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工业企业明年起将实行差别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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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工业企业明年起将实行差别化待遇

本文标题:南京市工业企业明年起将实行差别化待遇

12月17日,南京市委市政府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最新实施的《南京市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绩效综合评价差别化政策指导意见 ( 试行 ) 》。采访人员了解到,市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绩效综合评价领导小组将加快指导各区制定绩效评价差别化政策实施方案,在2019年全面实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落后产业,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南京市工业企业明年起将实行差别化待遇

△发布会现场

南京从2016年开始,积极推进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绩效综合评价,将工业企业划分为五类,A类 ( 优先发展类 ) 、B类 ( 鼓励提升类 ) 、C类 ( 监管调控类 ) 、C —类 ( 警示类 ) 、D类 ( 落后整治类 ) 。这一分类是按照企业的亩均税收、销售额,单位能耗等多个指标综合评分排名。其中,前20% 的资源环境效益好,税收贡献度大的企业将评定为A类企业。

南京市经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次出台的指导意见,是要建立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机制,在总体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基础上,对不同类别企业实施差别化政策,鼓励引导企业绿色高效发展,促进落后淘汰产能退出。南京在严格执行相关价格政策基础上,将对D类企业的用水、电、气实行一定幅度加价,C —类企业按照D类企业的加价标准减半执行。在能源供给、土地供给、排污总量控制等方面,优先保障A、B类企业。

目前,南京市的工业用地已经趋于饱和。指导意见明确:优先保障A类企业用地指标;鼓励B类企业进行土地 " 二次开发 ",充分利用现有土地、厂房、设备资源实施 " 零增地 " 技术改造;对C类企业进行限制,原则上不再提供新增建设用地;禁止D类参与工业用地招拍挂竞买活动。(采访人员 鹿伟 实习生 王乙淇 文 /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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