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男子串通亲戚骗保费 最后反赔5.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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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男子串通亲戚骗保费 最后反赔5.2万元

本文标题:江阴男子串通亲戚骗保费 最后反赔5.2万元

不久前,家住江阴月城镇的陈某南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后因双方在赔偿金额上无法达成一致,陈某南将肇事司机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

在庭审过程中,陈某南提供了一份由单位开具的工资发放证明及考勤表等误工证明材料,遭到保险公司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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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法官通过到陈某南的现居地及工作地实地走访调查,发现他压根就没有工作。

原来,陈某南因家庭经济困难,动起了想在交通事故中多获得赔偿的歪脑筋,这些所谓的误工证明都是他到一个亲戚的个体经营部去开具的。

经过法官调查发现,陈某南因患尿毒症不能工作,从2015年开始就一直在家休养,并且多次入院治疗。

根据医院也调取了相关的住院资料,法官因此判定这些证明都是虚假开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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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法律,法院最终对陈某南及开出虚假误工证明的单位分别开出了2000元至5万元不等的罚款决定书。

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  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  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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