轿车司机心存侥幸肇事逃逸 严重后果自己买单

小编提示您:本篇文章标题是《轿车司机心存侥幸肇事逃逸 严重后果自己买单》。//本文由热心网友[so中老年追求千金难买] 投稿。


轿车司机心存侥幸肇事逃逸 严重后果自己买单

本文标题:轿车司机心存侥幸肇事逃逸 严重后果自己买单

(小编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是:?肇事逃逸心存侥幸 严重后果自己买单)

近日,在常熟海虞北路常春路路口发生了一起肇事逃逸的交通事故,被撞车辆受损严重,而肇事车辆却在事故后逃离现场,所幸现场无人员伤亡。

事故发生在11月28日下午,常熟大义交警中队的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民警到达时,只有一辆事故车停在左转弯车道内,车头部位损毁严重,而另外一辆事故车却已不知踪影。经询问被撞车辆驾驶人得知,当时自己在左转车道内被突如其来的黑车撞击后懵了,还没来得及看清对方的车牌,岂料黑色轿车迅速掉头往北逃走,之后就拨打了报警电话。

根据事故当事人的线索,民警又展开进一步的调查。在调取路口的视频监控中,发现一辆黑色轿车沿海虞北路由北往南行驶至常春路口时,突然方向偏离,猛烈撞击正在缓慢进入左转车道的汽车,在路口漂移将近90度后才停了下来,所幸对向车道内的车辆避让及时,否则后果不堪设想。监控中,黑色轿车经过10秒左右的迟疑后,选择了顺势逃离事故现场。民警通过对黑色轿车逃逸路线上沿途的监控视频进行跟踪接力,终于锁定了嫌疑车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回过神来的宝马车驾驶人后怕不已,跟民警说:“我跟他什么仇什么怨,这是要撞死我的节奏啊!” 民警表示,作为交通参与者,最重要的就是有一颗责任心,不管遇到什么样的情况,哪怕发生了再轻微的碰擦,都一定要及时停下来,看一看,不要逃!这既是保护自己,也是对他人负责!任何试图逃避责任的侥幸行为终会得到应有的惩罚。

该起事故当中,黑色轿车驾驶人不仅将承担巨额的经济赔偿,同时也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第九十九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