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要求中小学教师拒绝有偿补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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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要求中小学教师拒绝有偿补课

本文标题:江苏省教育厅要求中小学教师拒绝有偿补课

(小编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是:有偿补课一律停职甚至辞退!江苏省教育厅要求中小学教师拒绝有偿补课)

(通讯员 王素娟 采访人员 舒越 仲茜)11月21日,江苏省教育厅发布《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活动的通知》,其中表示,11月30日前,全省中小学教师均要签署省教育厅统一制定的《江苏省中小学教师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书》。2018年12月1日起,对仍然明知故犯、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违法的人员,一经发现,一律先停职。对情况查实的,鉴于不讲师德诚信,从严从重处理,直至取消其教师资格甚至辞退(聘)开除,是中共党员的,同时给予党纪处分。

江苏省教育厅要求中小学教师拒绝有偿补课

△资料图片 来源:视觉中国

签署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书。今年11月26日前,各地要确保将本通知传达到每一位中小学校长和党支部书记,各校要及时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全省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民办学校、少年宫以及地方教研室、电化教育等机构)教师(含编外聘用教师、借出教师),在11月30日前,均要签署省教育厅统一制定的《江苏省中小学教师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书》(见附件,简称承诺书)。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教师本人留存、一份学校存档备查。同时,学校要通过告家长书等形式告知家长,取得家长的理解支持。

严肃查处继续开展有偿补课行为。教师签署承诺书后,要自查自纠,杜绝一切有偿补课活动。从2018年12月1日起,对仍然明知故犯、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违法的人员,一经发现,一律先停职,待调查处理。对情况查实的,鉴于不讲师德诚信,应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 <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 的通知》(教师〔2018〕18号)等规定从严从重处理,直至取消其教师资格甚至辞退(聘)开除,是中共党员的,同时给予党纪处分。并由各设区市及时报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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