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主散布恶意消息女孩被逼停学( 四 )

>>律师观点

若出借人诽谤情节较恶劣公安机关应介入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认为,出借人在贴吧及网站上发布信息的行为,如情节轻微,受害人可要求相关贴吧、论坛等公共平台立刻删除,并且可向法院起诉出借人侵犯名誉权,要求立即停止侵权,进行澄清并道歉。若出借人的诽谤情节较为恶劣,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本案中,出借人的行为属于公然侮辱他人,受害人可去公安机关报案。如出借人的诽谤行为极其恶劣,导致受害人受到严重影响,精神失常或者自杀等情节,根据刑法关于诽谤罪的相关规定,可追究出借人的刑事责任。

针对民间借贷的高额利息,赵良善说,我国法律有相关规定,超出法律规定范围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该事件的出借人完全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索要本金及利息,而不应通过威胁、诽谤等非法手段索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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