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9月起没处理的违章全部累积到车主名下?纯属谣言( 二 )

“温馨提示”把9月1日写作“9月1号”,“所有违章处理执行人证脸认证”一句中,“人脸认证”写成了“人证脸认证”,“车主本人扣废证”也表述不清。而且,这则“温馨提示”也没有相关部门的落款和日期,完全不像交警部门发出的公告。

这样一则漏洞百出的消息,却让不少市民网友信以为真。市民王先生咨询采访人员最近是否有这样的新规,他表示若是实行这样的新规,害怕自己的分数不够扣。网友李先生将这则温馨提示发到朋友圈,表示自己要在这几天赶紧去处理交通违法。而网友@冰雪龙轩也将这一消息发到微信群内,提醒自己的朋友赶紧在9月1日前去处理交通违法。

交警辟谣 市民请勿扎堆处理

昨日采访人员咨询了市交警支队相关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并无这方面的新规,该消息是一则谣言。市民不要扎堆到窗口处理交通违法。

交警介绍,此前一些车主为了避免驾驶证记分超出12分,通过借用他人驾驶证或者买分卖分来处理交通违法,从而有一些“黄牛”通过买分卖分来牟取利益。为了防止这样的现象,省公安厅于2017年6月规定:监控证据并未记录下驾驶人图像时,只对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实施处罚,不予记分;记录下的驾驶人图像经民警确认为不清晰或不完整的,也不予记分;若是记录下驾驶人的清晰图像,就会对驾驶人实施记分处罚。所以“9月1日后没处理的违章全部累积到车主名下”的说法纯属子虚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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