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练“以身作则”醉酒驾车发生事故 被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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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教练“以身作则”醉酒驾车发生事故 被取保候审
驾校学交规,第一堂课就教学员不得酒后驾车。近曰,兴化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发区中队民警查获一起酒驾行为,驾驶员的身份着实让人惊呆:驾校教练!因涉嫌危险驾驶罪,8月20日,兴化公安机关对驾驶员徐某依法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据悉,这是自2011年5月1日“醉驾人刑”以来,兴化地区首例汽车教练员醉酒驾驶教练车案件。
近日,兴化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发区中队接到报警:兴化市区临城街道一小区门口,一车牌号为苏MC×××学的教练车与一辆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事故致三轮车车主颅脑外部受伤,车辆严重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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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赶到事发现场处理事故时,闻到教练车驾驶员徐某身上有股酒味。当即使用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了呼气酒精含量检测,呼气检测结果为88mg/100ml,后经抽血取样鉴定,结果显示事发时该教练员体内酒精含量为91.7mg/10oml,属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上路行驶。
办案民警介绍,驾驶员徐某,持A1E型机动车驾驶证,是兴化一家规模较大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的教练,持有机动车驾驶员教练证。当天中午,徐某在一饭店吃饭,喝了两瓶啤酒。酒足饭饱后,徐某回驾校训练场继续“工作”。不一会儿,训练场有辆教练车出了故障需要修理。徐某明知自己喝了酒,但还是心存侥幸,将这辆教练车开往一修理厂进行维修返回途中出了交通事故。
目前,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兴化市公安局取保候审,下一步,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刚满41岁的徐某为此而丢掉了饭碗,并且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