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假扮济公上身骗亲戚300多万 用来还赌债骗赌资( 二 )

  冯某上诉至佛山中院。她称对原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有异议,应认定为侵占罪。冯某认为,“神库”的款项是冯某在行使保管权,而非所有权,符合侵占罪特征。且杨某、朱某明知道房子抵押是为冯某还债,因担心家人有难故仍将住宅抵押属不情愿的借贷行为,不符合诈骗罪特征,其还认为该案件发生在亲友之间,且被害人仅要求退还财物,社会危害性较小,应从轻处罚。

  佛山中院经审理后认为,“神库”里的款项冯某用于维持赌博或偿还赌债,夫妻二人并不知情,只认为是“济公”祈福避难的旨意。冯某多次采用封建迷信手段,致使被害人陷入错误的认识继续处分财产,其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冯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被害人相信迷信活动而使其自愿交出财物,得逞后将所得钱款用于赌博及偿还赌债,其行为应以诈骗罪定罪处罚,而非民间借贷。

  佛山中院审理后还认为,虽然冯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但是冯某将骗得财物用于非法活动,且事后无力偿还杨某、朱某的经济损失,其行为社会危害性较大,依法不适用减轻处罚。据此,佛山中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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