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7月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出10批次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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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市7月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出10批次不合格

本文标题:丹阳市7月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出10批次不合格

9日,采访人员从丹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2018年7月份,丹阳市本级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共653批次,合格643批次,合格率98.5%。

其中,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2批次、调味品78批次、肉制品23批次、蔬菜制品6批次、水产制品6批次、食用农产品216批次、餐饮食品170次、豆制品14批次、酒类14批次、粮食加工9批次、饮料6批次、糕点75批次、膨化食品2批次、其他2批次。

经抽检,不合格10批次,其中餐饮食品5批次、糕点4批次、食用农产品1批次(见表格)。

丹阳市7月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出10批次不合格

1大肠菌群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本次抽检5批次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根据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规定,餐(饮)具的大肠菌群不得检出。餐具检出大肠菌群的原因:一是餐具清洗不彻底;二是消毒餐具用消毒液未达到规定浓度,或者餐具干热消毒时未达到规定温度,或者是消毒时间未达到规定要求;三是可能在搬运过程中,不干净的手触碰到碗筷形成污染。使用大肠菌群超标的餐具,容易使人腹泻。

2丙酸及其钠盐、钙盐

丙酸及其钠盐、钙盐是酸型防腐剂,起防腐作用的主要是未离解的丙酸,一般食品企业在糕点中添加丙酸及其钠盐、钙盐能够抑制霉菌及黄曲霉毒素的生长,防止产品腐化变质,延长保质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中规定面包及糕点产品中按丙酸的含量计不高于2.5克/千克。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通则》GB7718-2011的规定,食品中使用的原辅料以及添加剂应在配料表中如实标注,本次抽检不合格的4批次糕点均在其产品中检出了丙酸及其钠盐、钙盐(未超量添加),但均未在其标签上明示添加了丙酸及其钠盐、钙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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