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卡没激活 退卡要交30%手续费( 二 )

汤先生拿出交款凭证以及当时跟健身房签订的“契约书”,告诉采访人员,他一共缴纳2880元,期限是60个月。采访人员看到,契约书背面的会员守则,其中第五条写道:会员签署入会契约书,并缴清相关费用后,会员有权自付款之日起15日内要求退款,金吉鸟在扣除相关合理费用后,退还余款,在前述期限外,非本所原因会员所缴纳费用不予退款。如会员个人原因不能进行锻炼,会员可自行向第三方转让一次(仅限一次)会所按店内公示收取转卡费用。

调查

健身会所刚开始进行装修

采访人员来到位于润金城小区附近的这家金吉鸟健身中心,看见店内还处于初装修中。采访人员就此事联系了“金吉鸟”的相关负责人徐经理。徐经理称,他们对外宣传一直都是说9月底10月初开业,从来没有作过7月份开业的承诺,很可能是汤先生听错了,也有可能是会籍顾问说错了,不过会籍顾问的话不能代表合同内容,还是以合同约定为准,而且合同上也注明了“口头承诺一律无效”。

至于退卡需收30%手续费,徐经理表示,这是公司规定的,主要是针对润金城门店的。“我们刚售出的卡,怎么可能刚售完就开业吧,现在装修已经有半个月了,还需要差不多一个半月时间,9月底10月初试营业,现在些客户冲动一下办了卡,办完就后悔了,又找借口要来退款,你说钱也交了,协议也签了,不能你说不要就不要吧,要是所有客户都这样,我们还怎么工作是吧?”

徐经理称,9月底试营业后,会员所有器械都可以锻炼的,至于泳池游泳暂时不能保证,还要看工程进度。“目前,我们也在积极跟南京总部联系,已经按照程序申请上报了,正在等总部批示,结果出来会第一时间联系汤先生。”

律师

消费者没有进行任何消费,

商家应全额退回预付款

江苏圆点律师事务所张孝明律师表示: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公示方式,对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计量、价格、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向消费者作出许诺的,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与许诺相一致。消费者受上述许诺引导而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该许诺应当作为约定的内容。如消费者有足够证据证明其在办卡时金吉鸟工作人员对开业时间作出承诺,该承诺应当作为双方约定的内容,商家应按照约定履行,如现在做不到,商家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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