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孩子养宠物的愿望 网购野生动物可能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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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为满足孩子养宠物的愿望 网购野生动物可能违法
近日,一场“自然的叹息”野生动物保护法制宣传巡展在苏州市图书馆开幕,这是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检察院履行公益保护职能、开展以案释法的一项举措。据了解,上个月,苏州市姑苏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特大非法收购、运输和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值得注意的是,其中不少是家长为了孩子在网上购买野生动物当宠物养,不小心触犯了法律法规。
六成野生动物交易以收购自养为目的
7月18日、19日两天,姑苏区人民检察院出庭支持公诉一起特大非法收购、运输和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涉案犯罪嫌疑人20人,涉及物种十几个,包括野生动物小熊猫2只、绿鬣蜥6条、长臂猿2只、蟒蛇1只、尼罗河巨蜥1只、猕猴4只、灰鹦鹉2只、玳瑁3只。这也是姑苏区人民检察院近年来审理的涉及野生动物类型最多、数量最多的一起案件。
目前,姑苏区检察院已对6名犯罪嫌疑人以买卖野生动物为职业的主要犯罪嫌疑人依法提起了公诉。而对其余14名犯罪嫌疑人单纯出于收购自养为目的,占到了六成以上,其中不乏时下流行的蜥蜴、蟒蛇等国家保护野生动物。该院出于审慎考虑,对这些犯罪嫌疑人仍在审查起诉中。但是,按照法律规定,对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而非法购买的,仍适用《刑法》规定的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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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15块展板,教市民鉴别野生动物
检察官们注意到,在以收购自养的犯罪嫌疑人中,当事人可能并不知道自己已经触犯了法律,不少人仅仅是出于满足孩子的愿望,而上网购买了野生动物或国家保护动物。事实上,野生动物大多也并不适应家庭饲养,家养容易导致最终死亡,“爱宠”变成了“害宠”。盲目跟风爱宠的背后,反映出多数市民对野生动物保护方面还存在相当大的盲点和误区。此类案件的多发引起了检察官们的思考。“野生动物辨别是个‘技术活’,不可能让老百姓一下子变得‘火眼金睛’。我们要做的首先是让老百姓知法懂法,自觉抵制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在收养宠物前能主动去辨别,从而预防犯罪,”发起这场活动的姑苏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顾建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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