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身患残疾二十多年 申请重残护理补助未通过(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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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访人员了解到,《关于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中指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时间。对象为残疾等级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有条件的地区可以优先考虑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逐步扩大到其他非重度残疾人,推动形成面向所有需要长期照护残疾人的护理补贴制度。
那么,陈竹兰的这种情况到底符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呢?
采访人员从当地社区了解到,他们只负责通知有关居民参加重残护理补助评估,其它事宜均由医护人员和第三方机构负责,不过,社区已经帮助陈竹兰多次协调此事。
为了解其中的缘由,采访人员和当时负责评估的医护人员以及第三方评估机构取得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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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一医院医生:“她够不到这个资格,我们的评估它有一个标准,就是长期卧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重度以上的人,她的手是可以活动的,好多人中风的人半身不遂的,但也评估不上。”
泰州市某社会工作事务所工作人员:“一开始掌握的标准尺度,我们宁可先从严来看看,不过,这种情况我们跟高新区的民政局也有协调。我们一两个月以后还要进行评估,也就是说可以继续再申请,等到下一次评估的时候,如果确实是这样子的情况,我们再酌情考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