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司机砸死乘车母子被判死刑:因车费产生纠纷( 二 )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鲁02刑初3号刑事判决书显示,杀完人后,王志远投案自首,并在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其作案过程。随后,其因涉嫌故意杀人罪于3月12日被刑事拘留,6月30日被逮捕。

  在庭审现场有证人表示,王志远脾气挺暴躁。

  “我到现在都觉得,他是个极端的人。”遇害者家属说。

  青岛市中院认为,王志远作为出租车司机,在运载乘客过程中未能规范文明服务,在未到达目的地时要求乘客提前支付车费从而引发争执,且在与乘客争执后再次以拒载这一违反行业行为规范的方式进行处置导致矛盾升级,后在乘客要求继续履行运载合同拒绝下车的情况下行凶杀人,持石块连续击打被害人头面部,并无端迁怒于无辜随行幼童,致二人死亡,其犯罪性质特别恶劣,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犯罪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一审判处王志远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上游新闻采访人员从遇害者家属处了解到,6月21日被判处死刑后,王志远还未提出上诉。

  “官司是赢了,可我们的心也碎了。法律就是法律,虽不解恨但也只能将凶手惩戒至此了。生命已付出惨痛的代价。我希望这个血案能引起大家对安全乘车的重视,提高警惕,安全出行。”遇害者家属透露,“王志远和出租车公司有雇佣关系。我们现在还要和出租车公司继续交涉,他们必须赔偿并给我们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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