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一企业废水倾倒入河 涉案人因环境污染罪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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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一企业废水倾倒入河 涉案人因环境污染罪被刑拘

  新华报业网讯 6月16日,兴化市收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第十一批信访件,群众举报“兴化市双洋锌制品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没有酸洗加工项目,该公司擅自生产,并把酸洗加工液倒入河水。”

  经查,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双洋锌制品公司位于兴化市陶庄镇罗马村,没有酸洗加工业务资质,承租人周学扣未办理营业执照和环评审批等手续。该公司非法进行酸洗加工项目生产,并在未经安全处理的情况下偷排酸洗废水造成环境污染。

  此前已有群众对该公司进行举报。今年5月13日,群众举报唐戴河戴南、张郭两镇交界处葛尤段河水突现一片浑浊的黄褐色。兴化市环保局、公安局立即开展联合调查,对事发地周边企业进行摸排,最终确定周学扣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酸性废水倾倒入河,导致河水发黄。

  5月18日,兴化市环保局查封周学扣租用闲置厂房非法建设的酸洗加工点。5月28日,兴化市环保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目前,涉案人周学扣因涉嫌环境污染罪被刑事拘留,兴化市检察机关将对其违法行为严肃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针对部分党政干部的失职行为,兴化市纪委、监委给予陶庄镇人民政府镇长刘广勇通报批评,责成其作出深刻书面检查;给予陶庄镇分管环保工作的副镇长朱宝清留党察看一年、撤销副镇长及其兼任的环保、安全助理职务处分;给予陶庄镇工业与服务中心主任陶长柏、陶庄镇环保办主任顾旭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许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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