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对首例群租房发出整改通知 人均需高于12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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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对首例群租房发出整改通知 人均需高于12平米

本文标题:昆山对首例群租房发出整改通知 人均需高于12平米

(小编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是:昆山首例,群租人均低于12㎡,拒不整改被行政处罚!)

一提起群租房,

大家的吐槽真的太多了!

昆山对首例群租房发出整改通知 人均需高于12平米

群租房的房东、二房东

为了经济利益私自改变房屋结构

狭小的空间挤满了人,

各种安全隐患犹如一颗“定时炸弹”,

时刻威胁着居民的人身、财产安全。

甚至有关部门来治理时他们还拒绝整改!

昆山对首例群租房发出整改通知 人均需高于12平米

近日,昆山市公安局开出首张违反“人均承租建筑面积不得低于12平方米”规定的行政处罚,成为首例群租人均低于12平方米,拒不整改被处罚的案例。

真的是大快人心啊!

赶紧跟着小编来看看。

一套房分租给7人,人均面积仅约10㎡!

5月16日,中华园派出所民警王晶、瞿未岗在对中华园23幢508室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套出租房为群租房。

昆山对首例群租房发出整改通知 人均需高于12平米

这处建筑面积仅为72.63平方米的房屋,被二房东戴某分割后出租给7人居住,人均居住面积仅约10平方米,违反了《苏州市居住房屋出租管理办法》第九条“人均承租建筑面积不得低于12平方米”的规定,存在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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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于5月16日对出租人戴某送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在3日内整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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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东拒不整改,昆山警方开出“罚单”!

5月21日民警上门复查时发现,出租人戴某拒不改正,该出租屋仍然居住7人。经过调查取证,昆山市公安局根据《苏州市居住房屋出租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一项对戴某处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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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警在对戴某进行处罚

该起处罚是昆山首例运用《苏州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针对人均低于12平米出租房的二房东进行的处罚。

▲ 昆山市公安局开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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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缴款书

5月23日上午,昆山市公安局中华园派出所民警再次来到中华园小区,对二房东戴某的群租房进行复查,经过整改,戴某已将房客减少至5人,人均承租面积已高于12平米。

什么是群租房?和合租有哪些区别?

很多人一定有这样的困惑

群租房跟合租房有什么区别?

《欢乐颂》中三人租一套房子算群租房吗?

昆山对首例群租房发出整改通知 人均需高于12平米

小编告诉您答案:当然不算

合租和群租之间

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各位一定要分清楚哦!

早在2014年,苏州市政府出台了整治“群租房”的相关政策文件,并且给出了七大类被重点整治的“群租房”定义:

●存在属于违法建设的

●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将商业用房或厂房出租供人员居住的

●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将厨房、卫生间、阳台、地下室和车库出租供人员居住的

●没有以房屋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擅自将房屋内原有间室分隔后出租的

●除上述情形外,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2平方米的

●因卫生、噪音等问题,严重影响邻居生活,群众反映强烈的

小编在此呼吁每位租客、房东,

都能从自身做起,拒绝群租房!

小编相信,

只要我们都对群租说“不”,

昆山未来的居住环境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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